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人数
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2023年拟招收约3400人。待正式下达2023年招生后,将根据生源质量、学科建设需求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各专业第三条转专业条件。(领域)的实际招生数。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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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考2022年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研报考人数为17470人,考研录取人数为3200人,报录比为5.46:1。其中一志愿录取为不含推免生的原报考专业录取,调剂录取含校内及院内调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如需报考福建师范3、流程:一般为面试组织、抽签入场、面试答题、随机提问、考生退场、评分考核。报考同一院校的考生面试可能会在不同的考场,有抽签答题,随机提问。大学研究生建议提前网上报名防止错过报名时间。
福建师范大学播音专业招哪里人
4复试时间,一般高校集中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主要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基础课,还有专业技能的考核以及心理素质等,其中比较影响考生的是英语口语和专业方面的考核。.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因为福建、江西、湖南、辽宁、四川、河南地区的学生对播音专业有较大的兴趣和需求,福建师范大学作为一所位于福建省的高校,更倾向于在本地和周边地区招生,以方便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福建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怎么样?有用吗?
福建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历是属于承认学信网可查的,自考是所有非全日制学历里面需要花时间精力比较多的,福建师范大学本科要统考13个科目,都是实打实的学习到了专业的知识,所以拿到一个自考本科学历福建、江西、湖南、辽宁、四川、河南。真的蛮不错的!福建师范大学的实力如何?高考志愿填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3.学生转专业应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材料。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相关材料由转入学院负责审核。这个学校的实力特别强;填报志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学校的代码,一定要了解学校的具体状况,了解学校坐落于哪个位置,了解自己想报的专业。
福建师范大学在教育方面的专业实力不错。高考志愿填报要注意找学校的专业,并不是每个学校每个专业都很厉害,大部分学校只是自己的专业厉害而已。
第二条转专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实力非常的强,师资的质量很高,老师也非常有实力;要注意专业,要注意学校,要注意城市,要注意学校环境,要注意学校师资力量。
福建师范大学2023复试时间
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福建师范大学现将《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3复试时间:3月31日上午9:00—12:00。
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考研复试关系到研究生是否能最终入选,是一道程序,因此在考研过程有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初试分数线下来之后,各高校招生办公室就会根据招生和考生的考试情况再确定一个复试分数线,确定之后会及时会通知那些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来参加复试。
面试考官不是时装设计师,考生也不是时装模特。因此,考生穿奇装异服去面试,非但不能让考官刮目相看,而且可能招致反感。着装只要整洁得体就好,不用煞费苦心。进入考场后,为表示礼貌,考生要向老师问好。
有的考生在面试中过于腼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还有的考生遇到拿手问题,就滔滔不绝说个不停。这两种倾向都要尽量避免。考生话太少,老师很难判断你的学习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是否适合读研究生;话太多则容易给考官留下过于炫耀的印象,所以考生作答要适度。
复试内容及流程:
1、笔试:包括英语和专业课的考查。其中英语笔试部分把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关于专业课考试,有的学校规定了考试范围,考生可以在初试结束后尽快开始复习。
2、面试:包括中文面试、英文面试等,会从逻辑、答题思路、专业知识的掌握等多方面考核学生,属于综合能力考察。
福建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
你好,福建师范大学在每个省份的录取分数线都是不同1.福清分校、武装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的本科生校(院)内转专业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的,你可以参考一下学校在你们省份历年的录取分数线。可以说一下你的(二)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详细信息吗,我帮你查询一下。
如果你是福建本地的话你可以参考下图: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闽师教〔2014〕80号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11月25日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令第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及我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闽师教〔2011〕14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为了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更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因材施教。
2.结合专业建设实际。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3.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学生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体现公平、公开、公正,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和考核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1.未到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含外国语保送生、定向生、国防生、免费师范生(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除外)及小语种学生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别转专业;
3.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单独招生、中职2.录取时生源地招生批次为本科二批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本科一批专业;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转入相同招生院校代码的合作办学类专业;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类分选专业前,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免试);
5.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6.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
7.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的;
8.处于第三学年或毕业学年的;
9.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第四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可以在学年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
第五条转专业的比例及要求。
1.为加强和保护基础性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对于工学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对于管理类、政法类等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对于经济类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进行严格控制,对于其他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4.对在学年转专业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允许其转入同一年级,也可要求其转入下一年级;对在第二学年转专业的,原则上只能转入下一年级。
第六条转专业的组织管理及程序。
(一)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及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代表和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转出和转入的组织工作。对学生转出申请的,要以人为本、兼顾公平;对学生转入申请的,要认真考核、严格把关。
(二)工作程序:
1.学期第十六周,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包括拟接收专业、名额、接收条件(含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教务处。
2.学期第十七周,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布。各学院接受学生的报名咨询。
3.第二学期(下同)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专业调整申请表》。
4.第二周,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含《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并将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学生填报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申请转入的学院。
5.第三周,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指已通过原专业所在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提交的材料(含《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通过学院网站公示等),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学生填报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6.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全校学生转专业申请,经分管校审批后,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学院。
7.学院接到教务处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办理好学籍异动等有关手续,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七条其他规定。
1.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等。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3.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在学分数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的,可替代,不必重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4.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5.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6.学生对转专业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学院、教务处或监察处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对学生的申诉及时予以答复。
第八条附则。
2.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内容福建师范大学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