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乐,关于工程结算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工程结算的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
关于工程结算的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
1、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3、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5、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6、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百四十二条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8、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9、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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