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5人才政策
五、政策要求法律分析:“3315系列”是宁波引才的主打品牌。2011年,宁波启动“3315”,大力度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2018年创新推出“泛3315”和“3315资本引才”,首涉城市经济新领域,首创资本引才新模式,开启了宁波全面引才、精准引才的新篇章。
宁波人才补贴 宁波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宁波人才补贴 宁波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依据:《关于创新“3315”引才模式支持民间资本引进高端创业团队的实施意见》一、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申领(一)适用对象及保障办法
自2018年10月11日起3.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需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均为在甬单位,并以实际用工单位作为工作单位申报。,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宁波市外新引进的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政策。其中新引进的人才按照《宁波市加快集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甬科计〔2018〕118号)享受80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补助。
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引进的上述人才,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住房的,可享受对应层次的购房补贴政策。
(二)财政负担原则
1.安家补助: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才、拔尖人才的安家补助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全市新引进的高级人才安家补助按以下原则负担:市本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区县(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由市财政负担10万元,区县(市)财政负担5万元。
2.购房补贴:市本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区县(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由区县(市)财政负担。在甬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没有享受人才引进统筹补助的,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引进的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平台按人员编制批复级次,由市财政或所在地财政负担,其中引进时已享受人才引进统筹补助的不再补贴。
宁波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怎么申请(宁波人才安居补贴政策)
名称调整:由原政策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名称调整为“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宁波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怎么申请?附申请流程图解
作流程图解
登陆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
点击“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报”
第二步:
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引进时购房类型
上传相应的文件然后点击提交如想要修改的就先点击保存
保存好后可以前去
我的申报进行查看
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每年10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10月31日前由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流程: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线上提交申请。
2、预申——分市和区县两级。
市级单位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预审;
区县单位由区县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服务联盟”)预审。
3、初核——预审通过后,经办人员携材料原件到对应窗口办理。
4、复核——市人力社保局宁波青年人才租房补贴2022年政策。
5、资金划拨——复核通过后于次年预算资金下拨后由各级门人力社保部门划拨至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相关对象。
宁波人才租房补贴
8.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资格认定,以申请受理时查验有关条件资格结果为准。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来了,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每人可发放领取3万元租房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
(六)无房,指查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结果为无7.本细则所述购房时间,增量房(一手房)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 准。住宅。
租房补贴政策是全市统一实施的人才政策。人才已享受市本级和区(县、市)相关租房安居政策的按照"就高、补、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一)人才已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人才公寓政策、购房补贴政策的,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
(二)人才享受宁波大市内其他相关租房安居补贴政策按“就高、补”原则执行。
六、其它事宜
1.人才享受租房补贴仅限一个政策享受周期,可在累计缴纳社保时间符合相应要求时逐次申领,也可合并申领。租房补贴的受理时限为政策享受周期期满半年内,逾期不再受理。
2.人才申请租房补贴时须在甬缴纳社保,以申请时的工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为社保缴纳地)为准根据财政负担原则由市及区(县、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窗口归属受理。
4.申请人申办政策事项,即同意授权经办机构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宁波人才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调整为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宁波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自2022年7月25日起,对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自引进之月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 60 万元、40 万元、25 万元、20 万元的购房补贴。
其他事宜
1.夫妻双方都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且人才层次不同的,可按层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次高的一方申请。
3.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按产权比例享受购房补贴。
4.人才申请资格审核及申请购房补贴时须在甬缴纳社保,每人仅可享受 1 次。申请购房补贴时,按照人才引进时 的层次进行认定并享受。
5.人才已享受博士后出站留甬(来甬)工作补助政策的, 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9.申请人以期房方式申领购房补贴,资格审核阶段和补贴申领阶段就业创业情况发生变动的,以补贴申领时的工作单位为准根据财政负担原则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归属受理。
10.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房产,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
11.高层次人才在 2022 年 7 月 24 日(含)前购房的,按《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中购房补贴相关规定执行,可按本政策优化预审初核等程序,使用接口数据线上申报获取相关信息;因逾期未办的可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前按原政策规定补办。
宁波发布人才购房补贴新政:增加“资格认定”、缩短限售期
步: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1月7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发布该市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办法。
选好后点击下一步上传材料据悉,宁波市人才购房补贴自2015年推出以来,已成宁波市人才政策中涉及面最广、关注度的内容。按以往政策,两名大学生各自在当地购买期房,在拿到不动产权证申报补贴之前结婚,将不符合家庭住房的政策要求,两人均失去补贴资格,部分人不得不延迟结婚。
针对此类情况,此次新政规定,补贴申请增加了“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即可提出“资格认定”,对申请人的婚姻、名下房产等资格进行确认和固定,避免申请人在等待交付期因结婚等因素影响。
在补贴申请资格方面,目前购买期房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青年人才均可根据自身需求,按该流程先进行“资格认定”再申请购房补贴,或等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直接申报购房补贴。
同时,申请补贴的住房由过去的“家庭首次购买住房”调整为“家庭住房”。原政策需要申请人持有1/3(含)以上产权才可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此次新政不再限制申请人持有的产权比例,即可按比例享受补贴。
此外,此次新政对享受购房补贴房产的限售政策均统一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期从5年缩短至2年。此前已享受购房补贴限售5年的房产也统一按新政执行。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宁波高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助申报攻略(条件+标准+申报方式)
三、往届生生活补贴。宁波高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助申报攻略
2.房屋产权由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或申请人配偶持有的, 可由申请人全额享受购房补贴。享受对象
自2020年8月17日起,在甬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属事业单位以及单位纳税地在市本级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团体新吸纳首次在甬就业的具有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享受条件
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宁波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未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住房。
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和高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经办方式
1.符合条件对象可通过宁波人才服务申报系统填写上传申请材料。
2.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后,在甬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属事业单位,单位纳税地在市本级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团体申请材料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初核后汇总至市人力社保部门复核。
3.申报材料清单:
网上填写《新吸纳和高级安居补助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
申请人或保障卡;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无房证明。
其他事项
3.各区县可根据甬政办发〔2020〕41号文件精神,参照市本级办法执行。
宁波人才补贴有什么作用?
6.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须为住宅,宅基地自建房、商用产权房以及安置房、大龄青年房、农居房等政策性住房不能申请购房补贴。经自主培养升级为特优人才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成为领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奖励对象需要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一、是在宁波市工作,每年不少于9个月;
二、是工作期间,原属特优人才(领才)以下层次,经宁波自主培养升级为特优人才(领才)的;
三、是根据升级时间和升级层次,可分别对应《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5)》和《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认定时间以相关文件、证书为准。
所需提交材料
一是《宁波市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申请表》;
二是新入选或认定特优人才、领才的公布文件或证书;
三是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是申请人的等有效明。人才享受相关培养升级奖励后,应在宁波工作不少于五年。
以上内容参考:
宁波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可以领几次
1.凡在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发放至本人保障卡。初核通过后,区县服务联盟将受理的材料和汇总表报市服务总窗,并由服务总窗汇总报市人力社保局。1次。宁波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可以领1次,人才申请资格审核及申领购房补贴时须在甬缴纳社保,每人仅可享受1次。购房补贴一般是单位给职工提供的,只要单位职工买房子,单位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为职工提供一定数量的补贴。
宁波人才购房补贴新政发布,有这些变化!
在政策调研过程中发现,青年人才在购房一定时间后,因结婚生子对置换房产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非常迫切,原政策对“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对青年人才改善住房带来了一定的限制。本次政策对享受购房补贴房产的限售政策均统一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期有所缩短。此前已享受购房补贴限售5年的房产也统一按照按新政策执行,方便青年人才改善居住条件。11月8日电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站7日发布该市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从多个方面完善升级了人才关注的政策内容。
一、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主动回应需求
在政策优化过程中,针对此前人才反响强烈,关注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优化调整。此前政策中,如两个大学生各自购买期房,在拿到不动产权证申报补贴之前结婚,将不符合家庭住房的政策要求,两人均失去补贴资格,部分大学生不得不延迟结婚。针对这类情况,本次补贴申领增加了“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即可提出“资格认定”,对申请人的婚姻、名下房产等资格进行确认和固定,避免申请人在等待交付期间因结婚等因素影响补贴申请资格。目前购买期房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青年人才均可根据自身需求,按该流程先进行“资格认定”再申请购房补贴,或等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直接申报购房补贴。
二、优化认定条件
本次政策流程修订,不再要求人才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改为以查询在甬缴纳社保情况代替,基础人才在甬缴纳6个月社保,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在甬正常缴纳均可以直接办理。申请补贴的住房由过去的“家庭首次购买住房”调整为“家庭住房”。原政策需要申请人持有1/3(含)以上产权,才可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新政策不再限制申请人持有的产权比例即可按比例享受购房补贴。
三、加大安居保障
四、放宽办理时限
本次政策对原先购房补贴要求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办理的条款做了优化,不再限制半年的办理期限,方便人才办理,还对自上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因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未及时申请导致的无法受理等情况给予了再次补办机会,对所有因逾期未办购房补贴的人才,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原政策规定补办,尽可能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政策。
五、便捷申报流程
现有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虽已在线上申报,但申报人还需到窗口线下复核,并提交佐证材料。此次受理流程优化后,所有申报环节均可在线上完成,实现全程“跑零次”。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家庭房产信息、在甬就业信息等数据均由系统通过大数据智能提取,需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大幅减少,整个申报过程更加便捷、精准。同时购房补贴受理还将开辟“人才码”申请渠道,更加适应青年大学生使用手机办理的生活习惯。
2022宁波人才补贴政策
自2018年10月11日起,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宁波市外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在享受安家补助基础上,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住房的,再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60万元、4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往届生生活补贴等。
一、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发放方式:
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符2.申请人仅能享受一次生活安居补助。当同时符合高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助与市本级新引进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申报补贴;已经申领补贴的可按“就高”原则补足额。合申领基本要求,且在杭连续参保满(不含补缴)6个月后,发放笔补贴、连续参保满(不含补缴)12个月后,发放第二笔补贴。
补贴对象:与原政策保持一致,为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保持不变,分别为1万元,3万元;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由5万元调整为10万元(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不含)之前的博士研究生仍为5万元)。
名称调整:原政策中“余杭区应届毕业生安家补贴”名称调整为“余杭区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
发放方式:由原政策中“每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 1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三年”调整为“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除硕士、博士外,本科生毕业院校有要求,详见附件目录。
发放方式:原政策中“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1年”调整为“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
补贴对象:原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毕业5年内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调整为“毕业3年内博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调整为给予博士研究生一次性3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