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柳给大家谈谈鞋子质量问题范围,以及鞋子质量问题定义应用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所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鞋子质量问题范围(鞋子质量问题定义)
鞋子质量问题范围(鞋子质量问题定义)
1、法律分析:三包期限: 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 7 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全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
2、1、包退: 客户购买 产品之日起 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顺脚,可以退货、换货。
3、2、包换: 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1)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跟、断帮之一者,可以退换。
4、(2)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凭修理记录和证明包退换。
5、3、包修: 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 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
6、(注:三包期限过后,消费者凭各销售商的销售凭证可给予修理,我司将收取基本的成本费用)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断帮、断底、皮面脱落、脱浆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包退的政策,商家应按原销售价款给予退货。
7、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开胶、开线、掉根等其它质量问题,由商家免费为消费者维修。
8、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制品连续维修两次仍然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给予更换,如果消费者不要求更换或无同款式同价格鞋类制品提供更换的话,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退货时,商家可以收取不超过每日千分之三的折旧费。
9、在三包期间内,如果消费者对鞋的质地发生质疑,认为其与购买的标称不符合时,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消费者预付,鉴定之后,如确认鞋类制品存在质量问题,此鉴定费由商家承担。
10、同时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或者换货。
11、法律依据:《中华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12、没有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13、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