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一共有多少次巴塞尔协议
1975年《巴塞尔协议》,这个协议极为简单,核心内容就是针对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的职责。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是哪一年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是哪一年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是哪一年
2003年正式提出《巴二》,提出“三大支柱”(资本充足要求、监督检查、市场纪律);
2010年G10一致通过《巴三》,根据这项协议,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总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维持8%不变。
此外,还将引入杠杆比率、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的要求,以降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风险,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扩展资料:
签8.新巴塞尔协议的资本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包括()。订背景
巴塞尔协议的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国民银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的倒闭。这是两家的性银行。它们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在惊愕之余开始全面审视拥有广泛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
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学家将管制理论运用到银行领域,并逐步取得了共识。截止2021年月29日,巴塞尔协议共有3次。他们认为,在追逐论、利益论及管制新论三种最有影响的管制理论当中, “捕获论”(The Capture Theory)将管制者与被管制者视为博弈中的猫与鼠,最终是管制对被管制者有利,因而主张放弃管制。
这种理论显然忽视了公众能从管制中受益的事实; “管制新论”(The New Economic Theory of Regulation)则将管制视为管制与被管制间锱铢必较的程序,是被管制提出要求、管制满足这种要求并从中获利的一种商品。
2003新巴塞尔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分析2003新巴塞尔协议
工资要求(新内容:拓展风险范畴、改进计量方法、鼓励使用内部模型、资本约束范围扩大);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
第五节、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
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建议的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75年9月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新巴塞尔协议”)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化。
新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委员会修改资本协议的工作是从1998年开始的。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监管框架草案稿,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新协议将对银行监管和许多银行的经营方式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首先要指出,以三大要素(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协议代表了资本监管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实践证明,单靠资本充足率无法保证单个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自从1988年资本协议问世以来,一些的监管部门就已在不同程度上,同时使用这三项手段强化资本监管,以实现银行稳健经营的目标。然而,将三大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并以监管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要求监管部门认真实施,这无疑是对成功监管经验的肯定,也是资本监管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与1988年资本协议所不同的是,从一开始巴塞尔委员会希望新协议的适用范围不仅局限于十国,尽管其侧重面仍是的“活跃银行”(internationally active banks)。巴塞尔委员会提出,新资本协议的各项基本原则普遍适用于全世界的所有银行,并预计非十的许多银行都将使用标准法计算资本要求。此外,巴塞尔委员会还希望,经过一段时间,全世界所有的大银行都能遵守新协议。客观上看,新协议一旦问世,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很可能会采用新协议来分析各国银行的资本状况,而有关组织也会把新协议视为新的银行监管的标准,协助巴塞尔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新协议,并检查其实施情况。因此,发展家需要认真研究新协议的影响。
与1988年资本协议相比,新资本协议的内容更广、更复杂。这是因为新协议力求把资本充足率与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力求反映银行风险管理、监管实践的变化,并为尽量为发展水平不同的银行业和银行监管体系提供多项选择办法。应该说,银行监管制度的复杂程度,完全是由银行体系本身的复杂程度所决定的。十国的银行将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新协议。为确保其在竞争中的地位,非十国也会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实施新协议。同发达相比,发展家的市场发育程度和监管水平存在较大的距,实施新协议的难度不可低估。在此,还必须提出,就目前的方案来说,新协议首先是十国之间的协议,还没有充足考虑发展家的国情。
新资本协议提出了两种处理信用风险办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标准法以1988年资本协议为基础,采用外部评级机构确定风险权重,使用对象是复杂程度不高的银行。采用外部评级机构,应该说比原来以经合组织为界限的分类办法更客观、更能反映实际风险水平。但对包括在内广大发展家来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用该法的客观条件并不存在。发展家国内的评级公司数量很少,也难以达到认可的标准;已获得评级的银行和企业数量有限;评级的成本较高,评出的结果也不一定客观可靠。若硬套标准法的规定,绝大多数企业的评级将低于BBB,风险权重为,甚至是150%(BB-以下的企业)。企业不会有参加评级的积极性,因为未评级企业的风险权重也不过是。此外,由于风险权重的提高和引入了作风险的资本要求,采用这种方法自然会法律分析:1.是确定资本的构成,即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不得超过核心的。普遍提高银行的资本水平。
将内部评级法用于资本监管是新资本协议的核心内容。该方法继承了1996年市场风险补充协议的创新之处,允许使用自己内部的计量数据确定资本要求。内部评级法有两种形式,初级法和高级法。初级法仅要求银行计算出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其它风险要素值由监管部门确定。高级法则允许银行使用多项自己计算的风险要素值。为推广使用内部评级法,巴塞尔委员会为采用该法的银行从2004年起安排了3年的过渡期。
巴塞尔协议1,2,3的区别??
(六)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逐步完善吧,1只规定了资本充足率
2提出了三监管资本是银行监管当局为了满足监管要求、促进银行审慎经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而规定的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从外部监管者最关心的问题是银行体系的安全性、稳健性和公平性。大支柱,还使巴塞尔协议适用范围更广泛了
3提高了各资本要求底线以抵御金融危机
民生银行笔试内容
a.C.10.5%银监会b.职题库老师为你解答,民生银行校园笔试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英语、写作,一共180分钟,除了英语部分不可以提前结束,其他部分都可以,具体如下:
1、综合能力:60题,60分钟,文字15题+数学10题+逻辑15题+思维策略5题+材料分析15题。文字就是句子排列、选词填空、找语病,思维策略就是五条直线在同一平面上最多有几个交点、给你一长串加减数字算结果之类的,材料分析是三段文字和图表,每段有五题,没有计算器。
2、专业知识:70题,45分钟,单选40题+多选15题+判断15题。如市场利率上升时债券价格怎么变动、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银行从业人员的一些基本行为规范等等;判断题印象不深。
3、英语:60题,45分钟,30道单选,其他30道分布在若干短文后面出题,托业题型。
《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精神是什么?其对我国银行业风险资本监管的意义何在?
巴塞尔协议在很大程度上更注重风险管理,或者说它把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监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新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
反应的主要精神就是:在当今这个十分复杂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又称巴塞尔协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Accord)。这些规定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十国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作性,许多非十国监管部门也自愿地遵守了巴塞尔协定和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金融参与度高的。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标准的制定者。而又不断变化的金融系统里,如果希望想获得金融的安全和稳定时,只能通过结合有效的银行管理、加强市场约束和监管来实现。 而新协议旨在指出防范比弥补更加有效。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颁发,扩展了银行风险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有效的风险管理遂成为创造企业价值的重要资产。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原则导向的新协议为风险管理增添了“艺术”成分,这需要内部审计除了审核评价内部控制,还要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作风险以及全面风险管理中扮演不可缺少的角色。另一方面,新协议在避免一刀切缺陷的同时,也加大了“人为纵”的空间,内部审计须发挥职业判断,避免风险管理中带有过多的主观因素和个人偏好。面对各种复杂而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复杂多变的银行风险状况,内部审计任重道远。在新巴塞尔协议时代,内部审计不能局限于传统的查错纠弊功能,而应积极施展建设或咨询服务功能,了解全面风险管理流程、掌握风险管理技术,尤其要掌握新金融产品和新风险管理技术的结合应用,这不仅能为银行创造更多的价值增值,而且可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实现银行迈向化、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美国次贷危机对巴塞尔协议三的作用?
希望对您有帮助。次贷危机时,正是巴塞尔协议二实施的时间段,次贷危机充分暴露了巴塞尔协议二在风险测量,资本金测算上的重大缺陷。比如1.单用var测量的不足,2.作风险资本金计量的偏,3.片面重视资本充足率,未考虑杠杆情况等。这都对未来巴塞尔协议三的重大变革起到了推动作用。
顾惜不是没有心动,只是她没信心。与其充满希望之后再失望,还不如暂时将希望埋进泥土。余大城的成绩很糟,顾惜是尖子生,余大城的高三在拼命。7月,余大城来找顾惜,顾爸爸说,她打工赚学费去了。
内容摘要:随着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复杂和深化,金融服务外包成为许多金融机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项战略选择。本文对金融服务外包的收益和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针对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
:金融服务外包 利益 风险
近几年来,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金融界普遍认为,在金融服务业和制造业方面相对于其他发展家和地区的领先地位,使其成为全球极具吸引力的金融外包承接国。许多跨国金融机构从其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并将有关的金融流程业务外包给。那么作为金融外包的承接国,应如何应对这种新业务形式带来的风险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金融服务外包的概念与实质
2005年2月,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合”出台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Outsourcing in Financial Servs)中把外包定义为:“受管制实体在持续性的基础上利用第三方来完成一些一般由受管制实体现在或将来所从事的事务,而不论该第三方当事人是否为公司内的一个附属企业,或为公司外的某一当事人。”金融服务外包则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商(为公司内部的附属实体或公司的外部实体)来实施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外包的金融服务通常包括如下三种类型:信息技术(rmation technology),具体作(specific operations),契约功能(contract functions)。
金融外包的实质在于金融企业的重新定位,重新配置各种资源,将资源集中于相对优势领域,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最近,发达出现了新一轮的金融服务外包浪潮,在所有行业中,金融业的外包规模仅排在制造业之后位居第二,涵盖了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种规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服务外包的利益分析
(一)降低成本以提高收益
金融机构最初将服务外包出去的主要动因就是为了降低成本。将自己不擅长或做的不好的业务外包出去,集中精力做自己最擅长的业务,这样就可以直接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收益。因为,与金融机构内部的IT部门相比,外包商提供的服务成本更低,而且有外包商承担服务的提供,成本更易预测、更好控制。
(二)充分利用前沿技术和技能
在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金融机构要想掌握所有的先进技术往往难度很大或成本极其昂贵。因此,金融机构要么大量投资于这些新技术但成本和风险都极大,要么在竞争中被淘汰。而把这些服务外包出去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
(三)转移风险
金融机构和服务外包商之间是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风险共同体,而不是单纯的雇佣关系。因此,金融机构在外包服务的同时也把一些风险转移给了服务外包商。这使金融机构能更好的应对迅速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和顾客需求。
总之,外包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利益包括降低成本、转移风险、提高进入高级专业技能和行业的能力,并集中现有的人力资源于核心业务以提高核心竞争力。由于规模经济、专业化和战术集中,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比自行生产的成本更低。
金融服务外包产生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做出服务外包决策必须经过严格的管理决策程序。
(一)外包协议方面的风险
外包协议是外包企业与另一个法人实体、没有附属关系的第三方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外包协议有效期限经常为五到十年,相当漫长,而在此期间业务需求和环境变化很大,甚至不可预期,服务外包提供商能否按时、按质完成协议任务,这是不确定的。
(二)转变业务带来的风险
为了取得规模经济、提高经营效率或者适应服务供应商不同的经营方式,金融机构进行外包时需要改变某些商业活动,这些改变会产生作上的风险。在外包过渡阶段,内部人员可能需要在服务供应商的系统内接受培训。人员规模调整和雇员转移到服务供应商会产生道德风险和复杂的劳动法律问题。处理不完善,就会引起那些技术高度熟练和熟悉机构实践及要求的职员流失。
(三)企业机密外泄的风险
(四)产生依赖性的风险
(五)造成职业上历史题目。毕业好多年了,忘光了的风险
如果服务供应商是金融机构潜在的客户,服务供应商的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其它的客户机构。在某些形势下,例如转接中心,服务供应商的雇员与金融机构的用户直接面对,互相影响,似乎他们是这家金融机构的雇员。如果这种相互影响与金融机构的政策和标准不一致,就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职业上的风险。
尽管金融机构和外包提供商之间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且是风险的共同体,然而,他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实体,各自都想赚取更多的利润。因此,就会出融机构希望外包提供商做得更多,而外包商则希望做得更少,这就注定双方会有利益冲突。而且外包提供商还有可能利用金融机构对其的依赖而进行投机活动。
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防范
(一)订立完善的外包协议并对其执行进行有效监督
金融机构与服务外包提供商签订的外包协议必须涵盖外包业务的所有环节,包括日常作业流程规范、稽核监督、定期沟通和仲裁等内容。并且,要详细且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保证外包业务的规范运行。对外包协议的监督和管理是为了直接获得协议所要求的质量,却放弃了对这些活动的直接经营控制。为了达到要求的目标,成功的外包要求金融机构制定一个有效的管理框架。
(二)慎重选择服务外包提供商
如果金融机构选择的供应商不能达到要求,可能会产生沉没成本。因此,在决定外包前,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考核,结合外包业务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评价和选用外包机构,要选择那些具有丰富经验、良好信誉的可靠厂商。外包机构的经验、能力、技术、资本、信誉、对金融行业的熟悉程度、自身发展的稳定性、已有的类似业绩等等都是影响外包业务能否按约完成的重要因素。
(三)处理好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人力资源问题是金融机构在外包过程经常遇到的问题。雇员常常因为外包而开始担忧工作的安全,这会使职员注意力分散,从而引起工作误,降低生产率。因此,在决定外包之前,金融机构应当先对职员进行外包培训,让他们真正全面认识到外包带来的风险和利益,以安抚职员面临外包时的恐惧情绪。同时,在外包合同中,应就外包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义务做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
(四)构建良好的控制机制
服务外包提供商自主按照合同要求来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对外包机构的控制直接关系到预期目标的实现。因此,金融机构必须建立良好的控制机制来保证供应商提供合格的服务,并应采取措施来保持这种控制的有效性,确保金融机构控制目标的有效执行。金融机构管理者要定期与服务供应商探讨这些保障措施的必要性。
(五)制定可行的应急
外包会使得金融机构对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产生依赖,如果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不能如期或按质履行合同,而导致业务中断所引起的后果令人堪忧。在这种情况的预期下,金融机构要审慎考察服务供应商的执行方案,并针对服务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发生紧急制定应急方案。
对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外包的政策建议
(一)抓住机遇承接并发展服务外包
在综合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比其他发展家具有优势,因此是发达金融服务外包的首要选择。同时,已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2006年重点工作之一,并已启动了“千百十工程”,即在5年内,每年投入不少于1个亿的资金,建设10个服务外包基地,吸引100家跨国公司将部分外包业务转移到,培养1000家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抓住大好机遇,承接并发展自己的服务外包业务。
(二)统筹规划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
为强化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应根据金融机构经营的特殊性,综合权衡,确定核心业务,合理筛选适宜外包金融服务的范围。借鉴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总体设计,统筹规划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如确定多种合同模式,制定业务外包市场策略,进行成本利润分析,制订价格策略等。
(三)组建一支服务外包项目的精英团队
金融机构建立一支开拓创新意识强、专业精、责权利明晰并具有良好敬业精神的经营服务外包项目团队,是实现服务外包战略目标的首要条件。我国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外包还缺乏经验,也缺乏服务外包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应从人员的选择或开始,选拔的人员,培养其合作精神,进行服务外包的培训,使其有能力完成服务外包项目。
(四)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评估和外部监管
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转移出去的同时,也将相关的风险和管理转移了出去,使得外包服务商能进行一些不受监管的作。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市场和监管双重力量来发挥作用。作为金融业务外包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和,应细化对被监管方的要求,做好外包业务的外部监管。
金融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将直接经营的职责交给服务供应商从而获得行业的专门技能是提其高核心能力的一个重要战略手段。然而通过本文的分析,外包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利益与风险并存。金融机构应当有效监督、控制外包活动,采取恰当的措施减轻外包带来的风险。降低外包风险的关键在于,在决定外包之前,应当全面权衡外包的利益与风险,决定将哪些活动外包,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尽可能详尽的合同,以化外包的效用。由于契约关系的每个方面都取决于契约的具体条文,因此双方应将各自的预期清楚并正式地写进合同以便于履行。合同即作为双方关系的映射而存在,并以此规范双方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刘浏.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收益与风险分析[J].北方经济,2005
2.李金泽,刘楠.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及其防范[J].金融半月刊,2003
3.[美]罗伯特克莱珀,温德尔O琼斯,杨波等译.信息技术、系统与服务的外包[M].:电子工业出版社
房地产估价师《金融监管》模拟试题
(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模拟试题
外包有时必须把企业的机密资料、帐簿和档案透露给第三方,同时企业的很多信息也将由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提供。随着企业信息传递范围的扩大,可能会由于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的“不忠”而导致企业信息资源损失、核心技术及商业机密泄露。一旦外包服务供应商泄密,势必会产生经营上、法律上和职业上的后果。一、单项选择题(共19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题意。)
1.下列各国中,属于以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的是()。
a.美国b.德国
a.美国b.德国
c.法国d.印度
3.源于“金融不稳定说”的金融监管理论是()。
a.公共利益论b.保护债权论
c.金融风险控制论d.金融脆弱论
4.源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危机,并且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都被经济学家所接受的有关金融监管的理论是()。
a.公共利益论b.保护债权论
c.金融风险控制论d.金融脆弱论
5.近年来金融业实行综合监管体制的越来越多,这主要是金融业出现了()趋势。
a.竞争加剧b.分业经营
c.混业经营d.全球化
6.从监管客体角度看,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分别设立不同专门机构进行监管的监管体制是()。
a.综合监管b.统一监管
c.分业监管d.监管
a.2b.3
c.4 d.5
8.培育银行的内部信用评估系统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三大支柱”,的()所要求的。
a.资本要求b.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
c.市场约束d.加快制度化进程
9.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
a.4%b.8%
c.10%d.12%
a.监管当局监督检查b.市场约束
c.资本充足率d.银行治理结构
11.2003年底修改的《银行法》明确规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银行在金融监管方面拥有监督检查权。这表明()。
a.监管依然以银行为重心
b.银行对其他监管机构处于超然地位
c.银行不再有监管职能
d.银行在监管中依然发挥独特的作用
12.巴塞尔核心原则的确定是在()。
a.1975年b.1992年
c.1997年d.2003年
13.1998年()成立,我国基本完成了分业监管的监管体制。
a.b.
c.证券业协会d.银监会
14.下列不属于银行资本附属资本的是()。
a.公开储备b.普通准备金
c.呆账准备金d.资产重估储备
15.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包括()。
a.银行b.
c.d.证券业协会
16.不属于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的是()。
a.资本要求b.银行治理结构
c.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d.市场约束
17.巴塞尔协议规定,所有签约国从事业务的银行的核心资本比率不得低于()。
a.4%b.8%
c.10%d.12%,
18.金融监管首先是从对()进行监管开始的。
a.证券b.保险
c.企业d.银行
19.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被称为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为提高资本监管水平,我国已对现行的资本规定进行了修改,但()还未包括在内。
c.资本要求d.以上选项都不是
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i~2_e符合题意。)
1.金融监管的原则是由金融监管的目标决定的,目前,得到各国公认的原则主要有()。
a.安全、有效性原则b.流动性原则
e.营利性原则
2.金融监管首先是从对银行监管开始的,这和银行的一些特性有关,包括()。
a.银行期限转换功能b.银行资金中介功能
c.银行在整个支付体系的重要作用d.银行信用创造功能
e.银行流动性创造功能
3.一般认为,金融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有()。
a.公共利益论b.保护债权论
c,市场失灵理论d.信息不对称理论
e.金融风险控制论
4.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特征有()。
a.单一全能型b.以银行为重心
c.于银行d.综合监管
e.分业监管
5.巴塞尔委员会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
a.实收股本b.普通准备金
c.公开储备d.资产重估储备
e.呆账准备金
6.在新巴塞尔协议中,被称为协议“三大支柱”的是()。
a.资本要求b.银行治理结构
c.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d.市场约束
7.金融监管的市场失灵理论认为,之所以需要金融监管是因为()。
c.金融机构是经营货的特殊企业d.金融体系存在道德风险问题
e.金融体系存在逆向选择问题
a.对风险范畴的进一步拓展b.全面监管银行资本充足状况
c.计量方法的改进d.鼓励使用内部模型
e.资本约束范围扩大
9.新巴塞尔协议强化了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提出了较为详尽的配套措施,希望监管当局担当的职能有()。
a.全面监管银行资本充足状况b.扩大资本约束范围
c.培育银行的内部信用评估系统d.改进计量方法
10.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包括( )。
c.银行d.
e.证券业协会
参
1.a2.b3.c 4.a5.c6.c7.d 8.b
9.b10.c11.d12.c13.b14.a15.d16.b
17.a18.d19.c
二、多项选择题(10题)
1.acd2.acde3.cd 4.ce5.ac6.acd
7.abc 8.acde9.ace10.abcd
2010年的《巴塞尔协议Ⅲ》相对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Ⅰ》有何调整?
金融服务外包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形成事实上的依赖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潜在风险。例如,如果在某些方式下金融机构要求服务供应商改变传统服务,服务供应商是否有能力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如果合同签订后,发现服务供应商不能令人满意,则重新寻找服务供应商可能会产生沉没成本。另外,对服务供应商的依赖性增强,也难免会减少金融机构组织学习的能力。2010年的《巴塞尔协议Ⅲ》相对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Ⅰ》调整如下:
1、《巴塞尔协议Ⅰ》1988年出台,加强银行业资本监管,提高银行抵御风险能力。《巴塞尔协议Ⅱ 》2004年修订出台,构建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
2、《巴塞尔协议Ⅲ》2008年的金融危机暴露出银行资本监管制度仍然存在明显缺陷,所以在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委员会宣布通过《巴塞尔协议Ⅲ》。
1、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巴塞尔协议III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有所提高,引入了资本留存资c.统一性原则d.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本,提升银行吸收经济衰退时期损失的能力。
建立与信贷过快增长挂钩的反周期超额资本区间,对大型银行提出附加资本要求,降低“大而不能倒”带来的道德风险。
2、严格资本扣除限制。对于少数股权、商誉、递延税资产、对金融机构普通股的非并表投资、债务工具和其他投资性资产的未实现收益、拨备额与预期亏损之、固定收益养老基金资产和负债等计入资本的要求有所改变。
3、扩大风险资产覆盖范围。提高“再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资本要求、增加压力状态下的风险价值、提高交易业务的资本要求、提高场外衍生品交易(OTC derivatives)和证券融资业务(SFTs)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CCR)的资本要求等。
4、引入杠杆率。为弥补资本充足率要求下无法反映表内外总资产的扩张情况的不足,减少对资产通过加权系数转换后计算资本要求所带来的漏洞,推出了杠杆率,并逐步将其纳入支柱。
5、加强流动性管理,降低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引入了流动性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产比率。同时,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其他辅助监测工具,包括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和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等。
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主要特点的监管框架是( )提出来的。
a.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b.市场约束【】:D
本题目考察巴塞尔协议的发展知识点。
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主要特点的监管框架是1999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如下:出来的。
新协议以活跃银行的实践为基础,详细地阐述了监管当局对银行的风险监管思想,同时又通过对商业银行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作风险加权资产的规范,来约朿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完整而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达到保证全球银行体系稳健经营的目的。
1988年巴塞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c.英国d.日本确认监督银行资本的可行的统一标准。
2.下列各国中,属于于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的是()。根据查询百度题库显示,试题题目1988年巴塞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A.推出监管银行的“三大支柱”理论。B.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C.提出宏观审慎监管要求。D.确认监督银行资本的可行的统一标准。D。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统一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其主要内容就是确认了监督银行资本的可行的统一标准。
《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在全球范围内主要的银行资本和风险监管标准。巴塞尔委员会由来自各个的银行监管当局组成,是清算银行的四个常务委员会之一。由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准则规定的资本要求被称为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1988年7月,颁布个准则文件,称“1988资本一致方针”,又称“巴塞尔协议”。主要目的是建立防止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1996年,巴塞尔协议作了修正,扩大了范围,包括了基于市场风险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
简述巴塞尔协议3的核心内容
4、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大规模的金融创新2.是风险档次划分,。
3.是设定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纳入资本监管。
4.是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本之比不得低于8%。
法律依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定:修订框架》 第7.巴塞尔报告中将风险资产的权益划分为()个层次。一条 新协议由三大支柱构成:一是资本要求,二是监督检查,三是市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