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食品流通许可证在食品流通许可机关办理,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明;(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作流程的文件;(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去哪儿办_食品流通许可证单独办
食品流通许可证去哪儿办_食品流通许可证单独办
法律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或者指定代表的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第十七条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在办理该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具体包括: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负责人的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或者指定代表的明,专职或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等等。而且,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如下:
1、首先填写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表;
2、准备法人复印件、从业人员复印件和健康证。然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绘制店铺的平面图。提交缴纳税费单据证明,证实自己所使用的水是正规自来水公司提供的;
4、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
5、资料提交成功之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安排人员来看场地;
6、检查通过后,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残留、兽残留的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