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406 民法典406条内容

莫娜号 1

大家好我是小源,民法典406,关于民法典406条内容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406 民法典406条内容民法典406 民法典406条内容


民法典406 民法典406条内容


1、动产担保在促进交易及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世界银行考察一国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1]。

2、《中华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规定了四种动产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和购买价款抵押权。

3、前三种为此前《担保法》和《物权法》所认可,一种为《民法典》新规定。

4、”)在现行《中华物权法》(“《物权法》”)、《中华担保法》(“《担保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动产担保物权,有利于提高动产担保交易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5、本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析动产担保物权及同一动产上不同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受偿顺序。

6、一、《民法典》规定的动产和动产担保物权《民法典》没有定义动产和不动产,一般理解一切可以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的财产都属于动产。

7、但是《民法典》对两类动产有特别规定,一类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动产,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另外一类是交通工具,包括船舶、航空器和机等。

8、下文将提及这些特殊动产的特别规定。

9、动产抵押权是不转移动产占有的担保物权。

10、根据《民法典》第403条,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1、从广义上讲,动产抵押可分为固定抵押和浮动抵押。

12、《民法典》第396条专门规定了浮动抵押,但将可以设置浮动抵押的动产限定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13、动产质权是转移动产占有的担保物权。

14、根据《民法典》第429条,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动产时设立。

15、交付即转移占有,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两种情形。

16、根据《民法典》第226条至第228条,观念交付又可进一步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

17、就动产质权而言,质物的占有须由出质人转移到质权人,质权人对质物实际控制,常见的方式包括交付给第三方仓储公司,由其按照质权人的指示占有动产。

18、这种第三方监管的动产质押在司法实践中也被称为流动质押。

19、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

20、《民法典》第44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1、留置权根据法律设立,不需要当事人之间签署协议。

22、二法律客观:、《民法典》中的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规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同一动产上多项担保物权竞存时,优先受偿顺序可简要概括为:留置权>购买价款抵押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按照登记、交付时间先后)>未登记的抵押权。

23、该等优先受偿规则体系与贸易法委员会出版的《贸易法委员会担保交易法》相关规定的立法精神基本一致[3]。

24、具体解读如下:先公示的动产担保物权优先于后公示的动产担保物权。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后修改时间:
金字旁一个本 金字旁一个本读音
上一篇
反切加直音注音法是什么意思 反切法的声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