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优惠政策最新
献血优惠政策最新如下:
无偿献血补贴标准(无偿献血的补助资金)
无偿献血补贴标准(无偿献血的补助资金)
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目前我国多数省份已经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省内医院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部分省份献血者可通过邮寄、电话等形式办理跨省血费减免,程度方便需要退费服务的献血者及其亲属。据了解,新疆尔自治区目前已经建立全疆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建设搭建用血减免平台,但是由于各地市州报销政策不一,当前推行存在一定困难。自治区正积极研究制定疆内统一的减免标准,梳理简化流程,争取早日完善相应政策措施,使献血者血费减免渠道更加多元,更加方便。
献血用血政策如下:
1、无偿献血者和其亲属可以免费用血;
2、本人献血的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本人终身免费享受医疗用血;
3、本人献血献血量累计不满10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享受无偿献血量5倍的医疗用血;
4、以献血者献血400毫升为例,其本人就可以免费用血2000毫升;
献血注意事项:
1、血液是在血管和心中不断流动的红色液体。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的血液总量大约为体重的百分之八。体重五十公斤的成年人,全身大约有4000毫升血液。
2、血液是由有血细胞和血浆组成。其中血细胞有三种,它们分别是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
法律依据:
《中华献血法》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现役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