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柳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商标法第57条的释义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商标法57条内容 商标法第57条的释义
商标法57条内容 商标法第57条的释义
1、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严禁侵犯商标权,当事人的商标权被侵犯的,可以直接向商标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一般的侵权行为都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但如果因侵权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后果的还需要追究刑事。
2、商标的持有者,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商标保护。
3、一旦有人侵权这类人员的商标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对这类侵权进行诉讼办理。
4、我国的侵权当事人对这类案件的受害者进行赔偿,保护我国经济市场的合法秩序进行办理。
5、法律依据:《中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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