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怡怡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中南申请破产重整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南申请破产重整 中南申请破产重整耽误建房子了吗
中南申请破产重整 中南申请破产重整耽误建房子了吗
1、在《重整》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的执行。
2、申请破产保护可以按如下方式进行重组: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自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草案,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3、汇源近年来被各类案件缠身【法律依据】《中华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4、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中华企业破产法》和《中华民事诉讼法》规定破产原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因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5、其中存在下列问题:企业破产法将债务人亏损作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原因,又将经营管理不善作为亏损的原因。
6、企业破产法将企业的性亏损、政策性亏损、调整经济政策或宏观决策失误等造成的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排除在破产原因之外,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够充分。
7、《中华企业破产法》第7条还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8、这里未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加以“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限制。
9、如债务人不属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最终不能宣告其破产,债权人申请破产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10、民事诉讼法对破产原因的规定有所发展,不再要求经营管理不善,但仍将亏损作为破产原因的实质内容,忽视了并无亏损或亏损不的情况。
11、相比较,公司法的规定较合理,公司法将破产原因确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2、在破产实务中,应侧重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一客观标准来认定企业是否达到破产条件。
1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且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人明显缺乏的能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
14、这三个构成破产原因的条件缺一不可。
15、以上就是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6、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申请重整。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